教学评价系统| 教学信息反馈系统| 怀念旧版|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解读及使用指南(系列学习:六、师资队伍)

6.1 教师数量能满足教学需要,结构合理,并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


 【内涵解释】
  本标准项关注的是专业师资队伍的整体情况是否满足工程类专业教育的需要。所谓整体情况,具体指师资数量、队伍结构和兼职教师三个方面。教师的数量是否满足教学需要,主要从在校学生数量、开设课程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进行评判。师资队伍结构的合理性,主要从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等方面进行评判。对于工程类专业教育,应
有企业或行业专家作为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并能够发挥行业背景的优势和特点。
 
【专业自评和专家考查重点】
 (1)是否有详实的数据和证明材料说明专职教师的数量、结构和兼职教师的数量、来源、聘用程序能够满足通用标准和专业补充标准的要求。
 (2)从在校学生数量、开设课程以及实践教学环节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说明或判断教师数量是否满足教学需求。
 (3)专业是否根据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专业结构等信息要素,分析了师资队伍结构的特点、优势与不足。
 (4)是否有证据说明兼职教师承担了有针对性的教学任务,并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了行业背景的优势和特点,专业对其教学效果进行了必要的跟踪和评价。
 【常见问题】
 (1)对教师数量和结构是否满足教学需求缺乏合理的分析,专业教师界定不清,存在凑数现象,无法
支撑专业教学。
 (2) 兼职教师承担的教学工作情况介绍不够具体,缺少作用分析。


6.2 教师具有足够的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并且能够开展工程实践问题研究,参与学术交流。教师的工程背景应能满足专业教学的需要。  


 【内涵解释】
  本标准项关注的是教师个体的职业能力,具体包括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等。专业应从保证教学质量的角度给出上述能力和水平的具体描述和要求;说明本专业对教师工程经验与工程背景的具体要求。教师具有的工程背景和工程经验应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作用。专业教师除了参与教学工作之外,还应具有工程实践相关研究工作和学术交流的能力与经历。
 
【专业自评和专家考查重点】
 (1)专业对从业教师教学能力、专业水平、工程经验、沟通能力、职业发展能力的具体要求,判断教师是否达到专业自定要求的依据和结论。
 (2)专业对教师工程背景和工程经验的定义,即怎样的工作经历算是具有工程背景和工程经验,专业对教师工程背景和工程经验的基本门槛要求,据此对教师队伍工程背景的基本情况的分析。
 (3)教师工程背景和工程经验在教学中是否发挥作用,特别是在工程性较强的教学环节中的作用。
 (4)教师开展工程实践、工程研究,以及与此相关的学术交流情况。
 (5)教师专业背景、工程能力是否满足补充标准要求。
 【常见问题】
 (1)专业没有对教师各项能力、工程背景和工程经验的基本要求,没有相应门槛和判断依据。以至于专业自己都无法明确回答或者确认教师的各项能力和工程背景达到了认证标准。
 (2)专业不能说明教师的工程背景和工程经验在教学活动中发挥了作用。


6.3 教师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中,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  


 【内涵解释】
  教学工作是教师的主要职责。专业教师应将主要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本科教学和学生指导工作中,同时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与改革。专业应对教师教学工作时间、以及参与教学研究改革有明确要求和制度保证。
 
【专业自评和专家考查重点】
 (1)保证教师时间和精力投入教学和学生指导的制度和措施。
 (2)教师时间和精力投入情况及判断依据。
 (3) 鼓励教师参与教学研究和改革的制度和措施,教师参与情况以及取得成果情况。
 
【常见问题】
  专业不能说明如何保证教师在教学工作上的时间和精力投入。


6.4 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并对学生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有足够的指导。  


 【内涵解释】
  专业不仅要为在校学生提供教学环境,还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全方位的指导,包括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专业教师应当在学生指导工作中承担重要责任。因此,专业必须明确规定教师为学生提供指导、咨询、服务、职业生涯规划、职业从业教育等指导的工作范围、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并用制度加以保证。
  【专业自评和专家考查重点】
 (1)专业对教师各类指导工作的要求,包括工作范围、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相应的制度和保障措施。
 (2)教师为学生提供的各类指导工作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数据。
  【常见问题】
  专业对教师指导工作的要求不够明确,缺乏制度性保障。


6.5 教师明确他们在教学质量提升过程中的责任,不断改进工作。  


  【内涵解释】
  作为教学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教师的责任意识是影响教学质量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明确并自觉承担提高教学质量的责任。本标准所说的“明确责任”,主要是指教师应知晓、理解并认同其教学工作对学生毕业要求达成所承担的责任,并自觉改进教学工作,履行责任。
 
【专业自评和专家考查重点】
 (1)保证教师明确质量责任的制度和措施,重点是促进教师理解OBE 理念并履行责任的制度和措施。
 (2) 督促和判断教师履行责任的主要办法和依据,对教学质量问题的问责机制,执行情况及效果。
 (3)教师是否明确本人的教学工作及改进提高的责任,是否理解并在本人的教学工作中贯彻OBE 教学理念,自觉评价和改进自己的工作。
  【常见问题】
  专业对教师的要求比较笼统,缺乏评价判断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