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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研教改立项及推荐省级教改课题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和推进学校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工作,进一步突出我校应用型本科人才培养特色,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组织开展2017年校级教研教改立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推荐省级教学改革课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重点

本年度立项重点是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着眼解决教学工作中

存在突出问题的课题,尤其是高校转型发展、专业认证、创新创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创新、专业核心课程建设、教学信息化改革、实践教学改革与能力提升、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课题。鼓励以专业大类为主线,集专业调整、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管理等改革于一体的系统研究。申报省级教改课题请参照2017年吉林省高等教育改革研究课题立项指南(见附件1)。

二、经费资助

本年度立项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学校将根据批准立项课题的重要性在经费上和政策上给予重点保证,确保教研教改课题的有效实施。项目经费由教研改革专项经费资助。

三、立项程序

1.课题负责人填写长春工程学院教研教改课题立项申请书(见附件2),向所在教学单位申报。从2017年起原教务处负责的教改立项与高教研究所负责的教研立项合并为教研教改立项,采用统一长春工程学院教研教改立项申请书。

2.各教学单位初审并签署推荐意见,填写课题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

3.学校组织专家评审。

4.学校主管领导审批。

四、省级课题推荐

1.省级课题将从学校2017年确定的重点教研教改课题中推荐10项(含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专项课题1项,转型发展课题1项)。

2.推荐的省级教改课题需注册登录“吉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管理系统”完成填报项目申报信息,网上具体操作流程及办法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对教研教改课题的指导,严格把关,择优向学校推荐5个课题。

2.课题负责人在相关领域要有一定的前期积累,具备一定的教学改革基础、环境和条件。申报者作为课题负责人限报1项,参与人限1项。课题组成员一般不超过5人。

3.教研课题立项研究时间一般为2年。教学改革课题强调的是理论研究与改革实践相结合,每个课题研究及实施时间一般为2-3年。无故超过立项书结题时间1年仍不能结题的课题,将给予撤项处理。

4.以前申报立项但未结题或实施效果不明显、题目相似的项目,本次不再受理。

5.2015年及以前立项的教育厅教改课题于2017年11月统一组织结题。希望课题负责人做好结题准备,及时结题,否则影响学校2018年省级教改课题名额。

6.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20日之前将教研教改课题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及电子版、课题立项申报汇总表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及电子版统一报送高教研究所(逸夫图书馆8楼)。联系人:孙洪涛;联系电话:85713872。